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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高兴又能在这与大家见面了。
想想,这部书我前前后后写了将近半年的时间,按照过往,我完结一本书通常只需要三个月。
但「相依」整整多出了一倍。
许是因为架构不完整,但我想更多的是捨不得他们两个孩子吧。
我相信,有看过「橙光」的宝宝们,都一定知道薛橙和莫玧洋的结局吧?
所以我才想位他们写一本故事,一本只属于他们的故事,在这里的他们,只需要好好相爱,无需在意任何世俗的眼光,那些阻碍只会让他们之间的爱更加浓烈。
在前期我曾经一度写到崩溃,因为我发现薛橙真的很爱莫玧洋。
薛橙对莫玧洋的爱不曾说出口,他都用行动表示。
用嘴说大家都会,但实际做的又有几个?
很多时候,很多爱,是不用掛在嘴边,薛橙爱莫玧洋,爱到世界少了一个他,会面临崩毁的程度,所以故事的最后,他向他求婚了,在莫玧洋睡着的时候。
「橙光」和「相依」中的薛橙,是两个挺不像的人,唯一雷同的点就是待世界都很温柔吧!
不知道大家相不相信,和一个人相处久了,思考模式、行为都会变得和对方相似。
我是挺相信的,因为薛橙和莫玧洋就是如此。
两个不同的个体,因为每天的朝夕相处,成为了同一个灵魂,呼吸的频率也近乎一致,简直把对方融入了自己的体内与生活中。
应该很多人会觉得,为什么莫玧洋可以那么快就释然关于莫允绅与林芳甄。
但我想说的是,莫玧洋讨厌莫允绅的点是,无止境的包容与温柔,这让他觉得自己是外人,因为真正的家人,不会毕恭毕敬的生活着。
所以当他知道,为什么莫允绅会如此包容自己时,所有执念一夕间放下,事情都变得不再重要,因为莫玧洋答应过另个人,要带着他的期望,好好活下去。
他不能食言,也没有资格,他的幸福是眾人用一切换取来的。
说真的,一开始在创造莫玧洋的时候,我没想过他会这么放浪不羈(?)
如果我是薛橙一定会觉得这人有病:)
顺道提一下,大家还记得书里的范楚谚和连谦吗?不记得没关係,因为现在你们就知道了xd
这是我在筹备的另一本书,所有一切都准备好了,就等一个良辰吉日(我有存稿的时候)开坑呀!
故事先说到这了,希望看完故事的大家能得来一点儿的幸福。
这本书是我为数不多的小情小爱,毫无逻辑,写到后期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写些什么了(晕)
希望大家会喜欢,不喜欢也没关係,我喜欢就好??
我们下本书见,我爱你们:)
2022.03.20乐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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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