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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锦从玲玲家里出来后,陈伯言发来消息说他们正在水坑打捞尸骨,问她要不要过去,王锦便抱着叶湳去了水坑边上,等尸骨打捞上来,跟着去了殡仪馆,为冯颖红敛了骨灰,把她的骨灰盒存放在了殡仪馆内,等陈伯言联系到了她的家人,再亲自送过去。
……过了一个星期,陈伯言发给了王锦一个地址,告诉她这事冯颖红弟弟的孙子冯磊,警方已经跟他联系过了,让王锦直接过去就行。
王锦带着冯颖红的骨灰盒,去见了冯磊,冯磊回忆起小时候,他的爷爷,也就是冯颖红的弟弟,在弥留之际,还在流着泪说对不起自己的姐姐,在姐姐受人冤枉的时候,他竟因为姐姐丢人不肯为姐姐出头。
他那时年纪小,自己的爸爸也不太清楚事情原委,后来就这么淡去,原来自己的祖辈经受过这么大的冤屈,他跟王锦说,会好好把骨灰安葬,让自己的祖辈能好好安息的。
“……”
王锦在回去的路上,无声的叹了口气,叶湳在她怀里用头拱了拱她以示安慰,王锦捏着他爪子上柔软的肉垫,牵了牵嘴角。
深情被辜负,清白被冤枉,希望她今生受到的苦难,可以换来世的开心幸福。
……回到家里以后,叶湳化为人形,拉着王锦的手,对她说:“王锦,我承认我最开始确实是抱着一定的目的跟在你身边的,可是这一眨眼都过去十几年了,我跟在你身边的目的早就已经变了,不管你信不信,我不让你去追查你父母的死因,追根究底还是怕你受到伤害,能凭空制造这么大的车祸,他的力量不容小觑,你如今太弱了,并不足以成为他的对手。”
“我父亲在车祸去世一年以前,户头上多了很大一笔钱,总是神神秘秘的接打电话,你说他是因为泄露天机我信,但是绝对不可能是因为帮助陈局长而遭到报应。”
王锦皱着眉头说道。
“我父亲死后,户头的钱也被人划走,陈局长也是一问三不知,我弟弟生死不明,已经两年了,我不能不着急。
我知道我现在很没用,但是拖的时间越长,我的机会就越小,我不能再等了。”
“叶湳,你上次救我,我很感激你,我们原本是相互利用的关系,你一下子跟我这么说,我一时很难去接受,你这个老妖怪活了上千年了,你想玩死我就跟玩死一只蚂蚁一样,我有诸多顾虑,抱歉……”
王锦没有忘记小的时候叶湳带来的恐惧,也没有忘记叶湳最开始说的利用关系,她承认叶湳具有所有女人都为之疯狂的外表,但是她是见过叶湳那冷酷无情的内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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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