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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0章Sea大地阑珊
金发男人来到墓前。
他的身后是孤独的墓园,星星与水泥。
“二十年了,在地下,你冷吗?”
他有点不敢碰那座墓碑,上面没有名字,纹路斑驳,仿佛冷得烫手。
“你的痕跡被抹去那么久,可她还是找到了你。”
“是宿命么?”
他手里捏着那张照片,她的形象在二十年间一直漂流,销声匿跡,可罗莎还是找到了她。
现在她就在他面前,她的尸骨埋在冰冷的墓碑下,在地下腐坏,在土里微笑。
男人有一种平静的难以言喻的痛苦。
隔着时空,尘土,与生死,他询问:“她去了哪里?她还会回来么?”
回答他的是風声。
天空黑了下来,男人轻轻对墓碑说了声晚安,把花与照片放在了上面。
“晚安,罗莎蒙德。”
∽
祭品遊戏的那片湖泊直通海底。
时隔一年来到这里,罗莎纵身一跳,身体没入水中。
她把羊系在身边,一直遊,度过孤独的灯塔,黑夜中茫茫海面迷雾磅礴,天空的星光零星闪烁。
海面有浪花在动,湍急逆流,冰冷刺骨,她的回忆来到了六岁那年,走私犯的船遭遇風浪,她藏在酒桶里,酒桶在风雨中随着潮汐漂去,幼小的身体开始伸出手掌,腳掌,觸摸着洋流,仿佛那是她的身体刚长出的一样。
她望着沉默如谜的大海,如今它就在面前,罗莎奋力往前游,猛烈潮汐打来,她浑身抽搐,逐渐因为冰冷失去知覺,才发覺迷失了方向。
黑暗中没有一丝亮光,水流与心跳随潮汐起伏跳动。
这时小羊冲她叫了一声,开始拨楞着腿主动向左边游去,她跟着羊,仿佛她们是海里的两条银鱼。
天空开始亮了,罗莎抵住牙,在体力不支昏迷前,终于,她看到了那座小岛的轮廓。
她拍打着腳掌,使勁向下踢水,仿佛那是鱼鳍,水流汹涌冰冷地漫过身体,她的力在水下顯形,最后被洋流推到岸边。
落地是潮湿蓬软的地球泥土,树叶在温柔吹拂的声音,苍蝇嗡嗡震动的声音,她颤巍巍觸摸着身下的土地,重回陆地的子宫,萬物是如此动听。
她把羊抱在怀里,抓着湿潤的土壤精疲力竭,又哭又笑,金色的太阳从眼中升起,罗莎哆哆嗦嗦站起身,感觉自己的身体里有风,感觉蝴蝶在振动,她自由舒展身体,宛若开天辟地以来第一个女人。
不远处,菠莉在小船上向她招手,她们背对着第一区的方向,开始横渡整片大洋,身后大地阑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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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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