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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娇娇摩挲着琥珀手链,这是她18岁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她的生日礼物,听说是外婆给妈妈的,她带上后来就一直戴着没摘下过。
琥珀是椭圆形的,里面隐隐约约能看见一点泥土色和一抹嫩绿,摸着那颗琥珀,突然感觉掌心一热,一股刺痛传来,不一会看见一颗种子进入了她的掌心。
在她手掌中生根发芽,以肉眼可见的的速度长出了一根藤蔓,缠绕在手臂上,藤蔓上开出来几朵小花,每一朵花都是一片花瓣,七种不同的颜色。
赤橙黄绿青蓝紫,小花摇晃着贴着她的手臂像小狗在撒娇一样,蹭着她痒痒的。
虽说有点诡异,但是重新这种事都发生了,那现在这一幕也没什么奇怪了,林娇娇镇定了一下,摸了摸小花,小花甩了甩,七片花瓣落在她手中。
剩下个光秃秃的花盘,抖了抖,林娇娇看着手心里的花瓣“你这是给我的吗”
小花用那光秃秃的花盘点了点头,把林娇娇看的一愣,又问到:
“我可以用它们干嘛”
小花这次伸长了身子,在她嘴上触碰了一下。
“你是让我吃了它们吗?”
小花又点点头,林娇娇犹豫了一下还是吃了下去,她想着这颗植物已经长在她身上了,她到现在还没什么不良反应,反正已经死过一次,还有什么好怕的。
一转眼林娇娇已经重生十天了,这十天张涛只回来过一次,他现在刚刚新公司成立,告诉林娇娇想着忙着拿到第一个项目,所以会有些忙,林娇娇表示理解。
其实上辈子的事错的更多的是自己,张涛一直有事业心,不可能天天窝在家陪她,他想证明自己不是只会靠老婆吃软饭的人,就必须比别人更努力。
就算是她爸爸,有时候难免会有逢场作戏,只怪她太偏执了,明明可以过好的日子非要弄成了那样。
她已经让爸爸帮忙去弄毕业证了,因为前世并不喜欢读书,都是吊儿郎当的,所以结婚之后就没再去过学校。
现在想想,别人都说她除了长的美和会投胎之外一无是处,真的是说的一点错都没有。
既然重新活过来了,她准备好好过日子,她得有自己的事做,这样就不会每天盯着张涛无理取闹了。
还有公公婆婆现在在国外,好像就这一个月婆婆就要过世了,自己喝张涛结婚到婆婆过世她总共才见了两面,一次是结婚那天,一次是葬礼。
还真的是不称职,后来还总跟对她好脾气的公公不依不饶,非要把人赶出去。
她想这一世她要好好对待身边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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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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