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培养的肉身下意识地摆出防御姿势,面向来者。 “银白色的....头发..”语气里似乎含着惊奇,又带了几分挪移,“那老头子就派我来接这么个小鬼?”十六七岁的少年满脸的挪移,眼尾上挑,理了理衣袖,又打量了一遍庞统。 “是叫庞统吧?巫疆的那个什么少主?” 庞统用手随意地摸了摸脸,这才勉强看清说话的人,这一看清,嘴角不由得一抽。 一个粉色头发的少年骚包地穿着粉色衣袍,抬手间指尖上那红色的丹蔻在满天黄沙中格外耀眼。 怎么说呢...嗯...超出常人... “小朋友眼神不错,就是我劝你把眼里的嫌弃收一收。”元歌对上了那双黑白分明的眼,挥了挥手,自顾自转身走了,“自己跟着,我可没兴趣抱着你走回去。” “你是.....
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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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玉昭做了个梦,梦里的他因为嫌弃未婚夫水性杨花而一路追杀,未婚夫却是处处逢凶化吉的种马大男主。最后他不仅惨死,还被安上了因爱成恨嫉妒成性的名头,硬生生把他给气醒了。醒来后他带着一大帮子人上门退婚,又被质问嫌贫爱富。明玉昭终于忍不住了,回头从人群里挑了个顺眼的招招手,对他说跟我订立婚约怎么样?我养你啊。他要让傻比前任未婚夫知道,穷不是问题,丑才是!聂骁自幼被家族抛弃,冷酷寡言不好招惹,谁知一次因堵路而被迫围观退婚的事件里,他却被退婚的小公子看上了。就在他准备直接走人的时候,却意外听到了小公子的心声。这不是那个短命鬼吗,怎么在这?聂骁的脚步一顿承蒙垂爱,敢不从命。刚要给明玉昭戴第一顶绿帽子的前任未婚夫???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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