鼠药走,你这傻孩子是干什么呢!吐出来!快吐出来!” 他常年去别的国家出差,现在的国语也带着股洋人调调,现在焦急的呼唤就像是在给朴席的死亡路伴唱似的。 朴席不高兴地挥开来扣他嗓子眼的大哥二哥,他冲金希露出一个爽朗的笑,虎牙十分多人眼球。像是在证明他值得被爱似的邀功,“诶嘿!听你的话当着我大哥的面吃掉了,是不是更爱我了。” 不知道是被保护的太好,还是智力有问题,叁两句就真让金希哄走了。 金希眸中闪过晦暗的光,冲他招手,竟当着众人的面大剌剌哄骗他:“只要你听我的话,我会爱你,比任何人都要爱你。” 朴席猛地接连点头,“嗯嗯,你只能爱我一个人。” 金希眼也不眨,痛快答应:“可以。” 话说到这在场的众人那还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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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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