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酒楼的主流,也引来了其他酒客意义不明的注目礼。 “哎,兀那小子,你是要去给哪个公公当狗腿子?” 一个粗犷的嗓门忽然在楼上响起。 先前扬言要为陈无忌士为知己者死的士子转身摸索了一圈,从椅子下面抽出了随身的佩剑,摇摇晃晃地走到堂中,仰头喊道:“你谁啊你?” “劳资姓宋,你可以叫我宋爷爷!”汉子双手扶在护栏上,嘴角勾起一抹狞笑,“他娘的,活该劳资走运,进城消遣一顿喝个小酒,居然都能让我撞见反贼,来人呐,给我拿下!” 士子闻言神色大惊,拔剑吼道:“诸位兄台,这厮是个贼兵痞,扯呼!快走!” 对方的话让他的酒意消退,脑子清醒得不能再清醒,甚至于背后连冷汗都下来了。 “扯个屁,攮死这几个贼兵痞,我们往投陈公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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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